华为年仅25岁的工程师胡新宇去世,网民纷纷撰文说是长期连续加班病重身亡,这件事引起了企业管理者的关注。华为新闻发言人傅军表示:“虽然过度劳累与胡新宇死亡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,但确实也有相关性,公司高层已经高度重视”。这说明胡新宇有过过度劳累的经历;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,诊断因病毒性脑炎死亡,说明胡新宇不是纯粹过度劳累而死,内因也找到了。 胡新宇到底怎么死了? 当然是病逝的,病毒性脑炎。可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和过度劳累联系起来说呢?因为胡新宇发病前曾连续2周加班,中国目前没有关于过劳死的立法,当然也没过劳死的标准,如果参照日本的类似标准,出事之前1个月加班超过80小时,或者之前1周工做超过100小时,就肯定算过劳了。胡新宇2点睡觉,8点起来工作,1天工作超过15个小时,早就超过日本的标准了,在日本胡新宇肯定被认定为过劳死。 这是中国,我个人不认为胡新宇是被工作累死的。我和华为没有关系,不是为华为开脱(当然华为也没什么过错,也不用开脱。刚毕业就有12-15万的年薪,多好啊,士为知己者死也值啊),我想说的倒是其它问题: 1胡新宇的病毒性脑炎怎么没治好呢? 胡新宇连续2周加班,网民纷纷撰文说是长期连续加班累死;可4月28日到5月8日,胡新宇的生病原因都不清楚,门诊科目都不一,先是呼吸科,长假结束,五月八日下午,正式确诊为脑炎,中枢神经系统感染,转神经内科治疗,没有见好,转到广州市中山附属三院,深度昏迷十多天后,于五月二十八日不治逝世。脑炎被耽误从时间上就看得出来,你分析呢?我是这么想的。我不敢怪医院,这里华为应有些责任,华为应派和当地医院最有关系的办公人员带胡新宇去就诊,或介绍胡新宇去员工的亲属医生那里去就诊,现在看病没熟人行吗,肯定不行!节假日更不行了,医生不管你生什么病,先挂吊针,不好算你倒霉,胡新宇有病以来吊针一直没停,还是死了,怎么就一个累死了结? 2胡新宇什么时候过劳的呢? 胡新宇什么时候开始过劳的呢?我想不会是在华为开始的吧?应该是高中开始的吧!高中不过劳,能考上大学吗?大学不过劳,能考上研究生吗?研究生不过劳,能被华为看中吗?如果有过劳,历史已十年矣!难怪病毒性脑炎袭击胡新宇不费力气,摧枯拉朽之势,现在的学生亚健康的太多,这是教育界的陋习,培养的学生经不起1-2周的加班,太沉重了。 3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关心胡新宇的家人能拿到多少赔偿? 有人已为胡新宇的家人计算好了:索赔475万元。因素是以下3个方面:胡新宇是独子,大学4年,研究生3年,至少,7年的投入还没有来得及回报,大概价值15万元;老爸老妈的养育之恩还没有来得及没有回报,最少价值胡新宇30年工资,至少400万元;漂亮女友的精神和情感受到巨大创伤,如果需要5年来弥补,至少价值胡新宇5年工资,60万元,合计475万元。关于过劳死的补偿问题,中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。在日本,2002年日本川崎制铁过劳死案,赔偿1.1亿日元(约100万美元),超过10年的年薪。据著名劳资关系专家左祥琦说,北京中关村某企业曾有补偿80万元人民币的;2000年上海某粮油系统职工过劳死,家属要求补偿20余万。 总之,胡新宇的家人没想到的,已有人已为胡新宇的家人想好了。是不是像华为总裁任正非忧患的文章《华为的冬天》那样,华为的冬天真的到了吗? 4加班惹了谁? 胡新宇死后,华为还出台了一条新的规定:加班不许在单位住宿。 加班惹了谁?加班很正常,研发人员不加班,怎么出成果?下班继续加班一个小时,晚上九点钟后走,都是根据研发需要进行的,华为将其做为考核的一项隐性规定是先进的,隐性规定,就是参考,不是硬性规定,很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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