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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视症导致了“法外施恩”
对问题食品的清查、查封等一系列紧急措施,充分反映了政府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。然而,和事后被动的“救火”相比,事前主动的防范更为重要。实际上,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。在水产养殖中滥用抗生素甚至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,并曾使一些地方的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蒙受了损失。由于研究发现具有致突变和致癌作用,2002年4月,我国农业部就已规定硝基呋喃类化合物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……[全文]
“利益链”断裂了“监管链”断裂
有近10个监督管理部门把守的食品安全关,为什么无法组成一个强有力的“监管链”呢?按理,有这么多部门来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,分工应该更加明确,职责应该更加分明,每个环节应该不止只有一个部门把关,可能有几个部门同时把关,应该很难出现食品安全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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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:“掐尾巴”更要抓源头
不少消费者质疑,禁令与检测标准之间为何如此脱节?一位监管人员向记者坦言,这其中的确存在着很大的漏洞。譬如,相对于防腐剂、甜蜜素等可用、但限制用量的添加剂来说,苏丹红属于禁用物,理论上就不应该出现在食品中,所以监管部门通常不检测此类“不应该存在的东西”。“我们根本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东西,怎么测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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